欧盟向WTO秘书处发出通报,标题为修订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No1907/2006(REACH)附录XVII中关于对二氯苯的条款(G/TBT/N/EU/145)。
草案规定:禁止对二氯苯浓度大于1%(按重量计算)的物质或混合成分作为厕所、家庭、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上市和使用。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二季度,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大约批准之后1个月)。规定生效后1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