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1日自福建省住建厅获悉,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彩色路面应用技术规程》经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届时,全省彩色路面建设将有统一标准。
据了解,该技术规程适用福建省城镇道路以及广场、公园、停车场等彩色路面。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年限为15年,其他等级的道路及人行道、广场、停车场的设计年限为10年。路面所用颜料在长期紫外线照射下应不褪色,且不溶于水。
此外,技术规程对彩色路面养护也提出更高要求,包括路面清洗、路面防护和路面颜色恢复。根据要求,彩色路面应定期清洗且每月不少于一次,宜使用专用的路面清洗机械。机械不能清洗到的地方可采用人工清洗。采用喷洒彩色路面防护剂进行路面防护,防止光照老化、水溶化,增强其表面的耐腐蚀性和耐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