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研讨会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高等中医药院校,以及其他开办中药学专业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负责人,围绕《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讨论稿)(以下简称《标准》)展开研讨,着力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中药学类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传承有特色、创新有基础、服务有能力’是本次《标准》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也是中药学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匡海学教授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以及中药现代化的加速,中药学学科专业不断分化,不仅有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等专业,还出现了中药学相关的学科专业,这些新学科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的侧重面上,在主干学科的界定上,在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的科学整合上,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上,都急需科学界定和厘清,系统解决培养目标针对性不强、课程体系庞杂、知识内容结构零乱、实践适应性不强和社会服务面向过于宽泛等问题。同时,中药学类专业全国布局从过去的二十几所院校发展到现在的九十余所院校,呈现新的发展态势,迫使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中药学类专业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必须认真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科学把握新时期中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与重点。
据介绍,该《标准》强调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社会评价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把学生评价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关注教师发展,强调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制度。《标准》还根据中药学的学科属性、知识传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确立了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知识目标、专业能力目标及相应的办学标准等。
该《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高等中医药院校中药学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中药学专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中药学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中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据悉,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接下来将继续开展中药学专业试点认证工作,以进一步完善中药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推动中医药院校质量建设和中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