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认证机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CC02:2013《产品、过程服务认证机构要求》的框架下,基于新版GlobalGAP的总则和标准及新版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及认证标准,同时结合中国GAP认可工作的实践经验,对SC21:2006《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广泛征求各相关认证机构的意见,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填写附件2“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将意见反馈至CNAS。
联系人:杨晓涛
联系方式:电话010-67105230,电子邮件yangxt@cnas.org.c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