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旅游强县评定规范》江西地方标准正式实施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策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江西省质监局结合全省旅游发展实际,与江西省旅游局密切协作,加强旅游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并批准发布了《旅游强县评定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新标准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旅游强县的必备条件,从年接待旅游者、政府管理及规划、投资、安全等必备条件对旅游强县起点给予了限定。

  根据标准,旅游强县划分为三个等级,即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强县;江西旅游强县称号有效期为5年,5年期满后进行评定性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旅游强县称号。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