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日获悉,福建省泉州市财政局和质监局联合下达2013年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补助资金467万元,为历年最高。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单位及承担其他标准化项目研制单位,泉州共有42家企事业单位的62个项目获得补助。
对申报企业给予补助
“近年来,基于企业标准化意识的提高,及政府奖励标准制修订的力度加大,泉州越来越多企业参与到标准制修订的行列中。”据泉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全市按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的不同程度,对申报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据悉,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并且其提案是唯一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单位,将被视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被视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修订,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被视为国际标准修订单位。此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或“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之一者,被视为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
最高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该市将实施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在前8位)、行业标准(排名在前5位)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的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补助;对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补助。
除上述补助项目外,从2013年至2015年,泉州市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新获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单位,新获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单位,承担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的单位,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得批准的牵头单位,新获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