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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署修订吡唑萘菌胺的残留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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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7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吡唑萘菌胺(Isopyrazam)的残留限量要求,本规则于2013年12月27日起生效。美国联邦法规40 CFR§180.654部分修订对吡唑萘菌胺的残留限量要求如下:

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英文名称
限量要求(ppm)
苹果
Apple
0.7
花生
Peanut
0.01
作者:佚名 来源:美国环保署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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