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山西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进行了现场评审,并同意通过验收。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是吕梁市第一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试点,其标准化试点活动的开展将对推进全市企业现代化管理、特别是标准化管理产生积极带动效应。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后,公司提出推行标准化管理,开创现代企业管理先河的目标,召开了启动大会,积极推进内控体系建设,重新整合加强了标准化管理处,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主要业务流程,完成了标准手册的编写和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的整理和发布,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考核,通过技术、管理、岗位3类标准的修订,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该公司现已完全具备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各项条件。
验收专家组在评审中指出,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高层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公司上下积极主动,标准化思路清晰,标准覆盖面大,标准体系完善,可操作性强,同意通过确认验收。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表示,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今年通过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使公司成为白酒乃至食品行业的标准化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