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山西省质监局通报了溶解乙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抽样合格率为94.74%。同时,在此次抽查中,曲沃县东周乙炔厂、屯留县长鸣气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拒检被重点通报。
本次共对全省38家企业生产的38个批次的溶解乙炔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36批次。本次抽查不合格两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磷化氢硫化氢试验。磷化氢硫化氢试验是检验溶解乙炔产品中含有杂质气体含量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乙炔气中若磷化氢硫化氢含量超标,由于这些气体的自燃性强,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均留下安全隐患。
同时,磷化氢、硫化氢有一定的腐蚀性,若用于焊接则会影响焊接质量。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缩短生产工序,不按规定开启净化装置或净化系统失效又不及时更换所致。在本次抽查中,由阳泉兆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壶关县恒达气体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40L溶解乙炔,其磷化氢硫化氢实验均超标。
两家拒检企业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山西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拒检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