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扬州质监局获悉,12月28日,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承担的省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考核评估。
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是扬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为民办实事而成立的行政服务管理机构,于2002年8月28日成立运行。中心分窗口层和管理层两部分。窗口层目前是由55个单位的进驻窗口组成,主要负责647项服务事项的咨询和办理服务。
2011年5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江苏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计划的通知》确定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该中心通过省级行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了服务质量。2012年,中心的窗口服务综合测评月均满意率98%,比2011年提高了1%。2013年上半年,综合测评月均满意率99%以上。2013年上半年中心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10多万件,涉及经济发展方面办件达6万多件,企业满意率达99.9%以上,2012年,中心连续10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成为扬州市政务服务第一品牌。
目前,中心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的原则,采用和编写标准。其中,通用基础标准67项,保障标准89项,提供标准600项,共计756项;中心编纂法律法规及文件597部(篇);中心收集收费依据文件46篇。标准体系涵盖了申报材料、办件依据、办件流程、办结时间、收费依据、服务行为、窗口管理、网络安全和环境管理等诸多方面,初步实现办事有标准,管人有标准,管物有标准。窗口标准化管理员培训已通过市级培训,全员标准化培训率达100%。
记者了解到,该中心在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结合市级中心对县级中心具有指导、协调、监督及考核职能,全市中心行政服务形成体系的有利条件,主动申请在市、县两级中心开展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这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