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缺陷及时召回,对我们车企来说是降低损失的最优做法,掖着盖着,只能让成本更高、影响更坏。”
“从召回条例实施的情况来看,消费者对召回的适用范围仍然不是很了解,希望国家质检总局能够加强对条例实施的宣贯,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条例,学会保护自身利益。”
“从最初车企担心召回影响品牌形象,到现在消费者把召回看作是企业负责任的一个表现,10年来,国内召回的大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
12月24日,在国家质检总局323会议室内,9家汽车企业代表与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厅、司的相关人员展开面对面的座谈,就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车企在具体召回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要负责人在主持会议时表示,缺陷产品召回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对这项工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召回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还处于一个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质检总局将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水平。
参会汽车企业代表纷纷表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在近10年的时间里,进一步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显著促进了汽车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对我国汽车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结合自身工作,9家汽车企业代表分别提出了“寻找老用户困难,希望国家质检总局搭建信息平台”、“缺陷认定标准和程序有待完善”、“乘用车、卡车、客车特点不一,召回工作应更具操作性”、“个别报道对召回工作有误解,希望继续宣贯召回常识”等具体问题和针对性的建议。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执法司负责人针对汽车企业提出的问题表示将认真研究,有的要吸收到工作中去。同时还对有些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并提出召回制度要实施好,关键在企业。企业要正确看待召回,要重视召回的基础建设,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召回义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对此次座谈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此举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对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重视,并指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有效实施,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建设专业的技术平台,需要有更通畅的信息渠道,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需要有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5方面的多措并举。
据会议介绍,2004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660多次,召回缺陷汽车1300多万辆,其中仅今年就实施汽车召回129次,涉及到缺陷汽车376万辆,为历年来召回次数和数量之最。此外,自2007年以来,我国实施儿童玩具的召回166次,召回儿童玩具近10万件;实施家用电器召回21次,涉及家用电器共263万件。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检验司、执法司、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一汽轿车、上海大众、广汽本田、北京现代、吉利汽车、宇通客车、东风商用车、捷豹路虎汽车、宝马汽车等9家汽车企业的代表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