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来自北京、天津、重庆、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及成都、西安、武汉共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负责人齐聚重庆,共同研究直辖市和长江上游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区域合作互认筹备工作。
据了解,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将在质量监督、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执法打假、政策法规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为保证区域合作协议落实到位,还将建立直辖市和长江上游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重大事宜,协调区域合作。
据悉,7月之前,京、津、渝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质量技监局将正式签署《区域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