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管理,12月18日,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是通过对影响成果质量的主要资料、技术、流程等要素进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采用“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手段将成果的质量隐患消除在生产环节,确保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河北省地理国情普查办质量监督组负责组织,建立质量抽查组负责实施地理国情普查的过程质量控制和普查成果的检查与抽查工作。
《方案》明确了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内容、依据、总体要求、技术方案、组织实施、问题处理等内容。要求前期准备的质量监督抽查在各普查承担单位开展生产前进行,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抽查在普查项目各工序一级检查完成之后分批进行,验前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在各单位普查成果完成二级检查后进行。抽查工作采用总体检查和抽样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实现对所有普查单位的全覆盖、对普查过程、成果种类与要素的全覆盖。
《方案》强调,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监督抽查小组形成过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提交冀地普办质量监督组,向普查单位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并督促整改落实。普查单位在后续的生产中应通过有效的纠正措施予以纠正。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