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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空气净化器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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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12月份以来,雾霾强势入侵,蔓延大半个中国,使多个城市空气重度污染,也意外捧热了室内空气净化器,但随着这一非常规电器成为广受欢迎的“神器”,价格虚高、夸大效果等问题随之暴露出来。为整顿这一日益增大的市场,12月19日,上海发布了首份《上海市空气净化器地方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能源效率等级、限定值等评定方法,杜绝品牌方虚假宣传。

  空气净化器正在成为一个令人“垂涎”的朝阳产业。某机构2013年10月的一份研报显示,目前我国空气净化器家庭拥有率不到1%,产业发展空间巨大。甚至有商家认为,随着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担忧和重视,未来它会像彩电一样成为家庭的“标配”,每年带来上百亿元的产值。然而与商家的狂欢相比,消费者心中更多的是疑惑。

  上海市质监局监督处副处长王毕悦指出,目前我国的空气净化器行业还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这也给规范市场带来一定难度。为了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产品,上海首次制定了针对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地方强制性标准。从这份《标准》中记者了解到,该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评定方法、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并将能源效率限定值列为强行标准,规定空气净化器待机功率必须小于2.0W;能效比实测值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

  目前,上海质监局通报了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夏普、松下、飞利浦、亚都等品牌被点名,上海市质监局称,有9批次样品的实测值未达到其标称的适用面积。对此,企业方解释称计算标准不同。而针对不同品牌多种标准的现状,该标准也首次统一能效比和适用面积测试方法,为企业今后标示功效提供统一计算依据。

作者:佚名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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