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委员会指令2013/60/EU,为了适应技术进步,对有关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的系列指令97/24/EC(关于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的某些部件和特征)、2002/24/EC(关于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的型式认可)、2009/67/EC(关于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的照明和照明信号装置)进行修订。
鉴于车辆类别L1e、L2e和L6e(两轮和三轮轻型摩托和轻型四轮车)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的高排放量,对环境测试模式I(冷启动后尾气排放量)进行修改,冷启动后立即开始排放测量以更好的反映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情况和冷启动后发动机升温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比例。排放试验室测试程序的变化反映在指令2002/24/EC的测量测试结果表中。
为了保证所有制造商的公平竞争环境和L1e、L2e、L6e类别车辆在曲轴箱气体排放方面的相同环保性能,要求所有的车辆制造商在申请一个新的型式许可时明确表示其车辆曲轴箱通风系统零排放,也就是说曲轴箱密闭良好,曲轴箱气体不会直接排放到环境气体中去。
为了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对于L类车辆照明和照明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相一致并且提高装置的可见性,此类车辆的新型式都应该按照UNECE第74号和53号规定的要求安装自动开启的灯或者按照UNECE第87号的相关要求安装专用的日间行驶灯。L类车辆的子分类也应该遵循此规定。
本指令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