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由福建省监察厅、效能办、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制定的地方标准《政府绩效管理规范》通过专家审定,将开始推行。
据悉,该标准在规范福建省绩效管理机构与绩效管理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对绩效管理过程的目标制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改进提升等五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并导入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填补了福建省绩效管理标准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