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科学评价浙江省安吉县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质量强县战略目标201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质量强县考核办法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安吉县强县办组织质监局、发经委、住建局、环保局四大牵头部门人员组成3个考核组自12月5日起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质量强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依照规定,考核结果按A、B、C类乡镇设一、二、三等奖,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按乡镇类别、考核结果分别给予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