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名牌名品在“促发展促转型”中的推动作用,《海宁市名牌名品培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配套改革政策文件,经海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已在全市印发。按照“强化工业、扶持农业、拓展服务业”的名牌名品培育创建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质量基础,营造环境氛围,加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区域品牌培育创建运用力度,提升全市名牌名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经济贡献率。把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居同行业前列作为海宁名牌产品、海宁市著名商标等申报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强化质量标准和品牌创建的政策激励。
2013年—2014年,海宁市将争创浙江区域名牌1个,新增浙江名牌产品4个,嘉兴名牌产品18个,海宁名牌产品20个;新申报中国驰名商标2件,新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4件,嘉兴市著名商标14件,海宁市著名商标20件;新认定省级新产品620项,新申请发明专利750件;“马桥经编”、“海宁皮革”、“海宁家纺”浙江区域名牌推广运用企业累计达到100家以上;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成功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争创嘉兴市市长质量奖企业1家,海宁市市长质量奖企业4家;创建嘉兴市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2个;培育首席质量官25名以上;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65%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项以上;新增各级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