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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出台《行政处罚案件审前指导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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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向基层质监局提供业务指导与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基层质监局的行政处罚工作,切实提高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水平,12月1日,江苏省泰州质监局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中率先出台《行政处罚案件审前指导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前指导工作制度是指依据基层质监局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在召开案审会前,由市质监局组成审前指导小组,对重大复杂或者疑难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法律、业务等方面指导的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开展审前指导的范围、审批流程、具体程序等内容。基层局应当充分采纳市质监局具体指导意见,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发后15日内报市质监局法规处备案。

作者:佚名 来源:泰州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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