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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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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陕西商洛市质监局召开了由气体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车用气瓶安装单位、管道制造单位、重点使用单位、以及各县区质监局主管局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商洛市特检所、质监局机关全体人员共6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会。

  会议由商洛市质监局副局长秦天运主持,陕西省质监局特设局周拴成副局长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了宣贯,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意义、主要亮点、条文解读、需要改进的问题和存在的缺憾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突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身份证”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非常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对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活动,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整体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商洛市质监局王旭光局长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二是全方位开展宣贯;三是修改完善宣贯制度;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意识。

  秦天运副局长对县区《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及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重点抓好公共密集场所采暖锅炉、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液氨制冷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冬季特种设备安全运营。

作者:佚名 来源:商洛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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