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浙江舟山市质检院业务受理大厅被评为2013年度舟山市创建群众满意度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此前,该大厅已先后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市级文明示范窗口”等先进称号。
2013年以来,舟山市质检院深入开展了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按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要求,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意识;健全完善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学习教育、内部管理等制度,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