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食品问题不再“踢皮球”。12月10日,南京市委和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重新组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通知》指出,南京将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整合划入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据介绍,食品从一颗种子到餐桌,是多个部门监管,食品安全由多个部门监管,而以后,原来分散在质监、工商、食药监局三个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将集中起来,将多头管理变成由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肩挑”,将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卫生局副局长)。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