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澳新标准局批准皂树皮提取物作为乳化剂用于饮料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12月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44号修正案,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1.2.4成分的标示、1.3.1食品添加剂、1.3.3加工助剂。

  依据A1075号申请《皂树皮提取物作为食品添加剂(乳化剂)》,批准皂树皮提取物作为乳化剂用于饮料,并规定在碳酸水、矿物质水、含糖碳酸饮料、果蔬汁、水基风味饮料、配方饮料、啤酒及相关产品、烈酒及利口酒、其他酒精饮料中的最大用量为40 mg/kg,在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药茶及类似产品中的最大用量为30 mg/kg.本规定自公报刊登之日起生效。

  依据P1019号提案《使用一氧化碳作为加工鱼类的助剂》,禁止一氧化碳用于鱼类加工,自公报刊登之日起六个月生效。

作者:佚名 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