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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2014年8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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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香港立法会于2012年6月通过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经过两年的宽限期后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例》共对584种(类)食品中360种农药制定了7083个限量指标,是香港为强化食品中残留除害剂管理而采取的一项新措施,主要对食物中除害剂残余限量、除害剂最高残余限量及获豁免的除害剂种类作出了规定。

  内地是香港市场食品农产品的主要供应地,2012年,内地供港食品农产品56.4亿美元。香港市场的鲜活产品主要来自内地,其中90%以上的蔬菜、80%以上的活畜禽等是由内地供应。因此,《规例》的实施将对内地供港食品农产品造成重要影响:企业出口成本增加,由于《规例》对各类食品中农药均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其实施后将会大幅增加相关企业的检测成本,企业对备案种植基地的管理与投入也将随之加大;检测方法尚有欠缺,一些限量标准目前还不具备相应的检测方法,检测难度增加。

作者:尹晓艳 姜迪来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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