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质量强县建设步伐,深入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12月1日,安徽省怀远县政府出台了《怀远县人民政府开展质量强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并于11月25日正式颁布实施。
《意见》明确,到2015年怀远县开展质量强县活动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通过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及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质量工作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意见》指出,将建立并实施县长质量奖奖励制度,对在怀远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凡依据《办法》获评当年怀远县县长质量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