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10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笔记本电脑产品。结果显示,本次抽查的18批次笔记本电脑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产品的结构检查(开机功能)、功能和性能、电源适应能力、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工作温度下限、储存温度下限、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辐射骚扰、谐波电流发射、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