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标准委在浙江召开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总结会议。会议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部署,深入总结第七批示范区建设经验并研究部署第八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
对于即将开展的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国家标准委要求,要组织好试点项目的申报,按照农村需要、农民急需、村民自愿的原则合理选择标准化试点内容;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和跟踪管理,加强对试点项目参与人员的培训,全程指导项目的开展,确保试点项目建设内容不跑偏和建设质量农民满意;要结合试点项目加强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的研究,支撑农业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国家标准委将在此基础上,启动相关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地方标准为补充,协调统一的标准体系,实现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有标可依,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有章可循,农村公共财政绩效有据可考,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据悉,我国已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80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107个,涉及全国2000多个县,涵盖粮食、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和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2014年,国家标准委将启动第八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计划在全国组织开展41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4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建设。第八批示范区建设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地方特色农产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通过延伸产业链和拓展覆盖面,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