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由四川省质监局、卫生厅、环境保护厅、畜牧食品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厅、国防科工办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发布。
《方案》要求,2014年6月前四川省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将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目标:各级实验室具备诊断和确诊重点疾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测试确认与监测等能力;全省口岸具备开展疑似或感染人员医学排查、评估、隔离和转运的能力;能够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因素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通报和应对。
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确定为四川省级应急检验检测机构,市(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域性应急检测机构。《方案》还要求,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