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2月1日发布通知,正式向社会公示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评审标准(下称“标准”)。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标准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并召开了多次专家论证会后形成,适用于认定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
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化石产地作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该产地做过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国家级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产出,产出密度较大,有一定的化石资源赋存量;具有研究程度较高的典型剖面;具有国内外影响较大的研究成果;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成绩突出。
对于如何认定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该标准要求重点是对参评地区的基础工作、资源条件、保护价值和保护管理等4方面进行评定,具体通过11项指标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按百分制计算,评分总分小于60分的则不能认定为国家重点化石产地。
11项具体评分指标包括:化石资源专项调查评价情况、化石科学研究情况、是否具备典型剖面、产出化石级别情况、产出化石组合情况、潜在赋存化石状况、化石科研价值情况、产地科普教育情况、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保护管理制度与执行效果、保护规划制定实施情况等。
我国是世界上古生物化石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东北辽西、云南澄江、河南南阳、湖北郧阳、内蒙古二连浩特、山东山旺等多个化石产地已被众多业内专家认定为国家乃至世界的宝贵地质遗产。我国十分重视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迄今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为化石管理、保护部门更好地认定古生物化石产地提供了依据,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整合各产地化石资源、形成完善的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