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兴安盟质监局着力加强执法人员权力的规范与监督,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治质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保障食品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赢得了政府和群众认可。
落实领导责任。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党组会确定的党组成员分工协作和联系点制度,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一到两个旗县市区局,分片包干,对所联系单位负责指导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自2006年起,连续八年由分管法制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对各旗县局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为评优进先的依据;学习法规。健全学法制度,加大考核权重,将考核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依法决策。在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的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法制监督。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年度重点工作实行跟踪督察,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
该局坚持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营造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工作环境,赢得了政府和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