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931台空调成功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出口美国,标志着苏州检验检疫局电子监管建设取得了零的突破。随之而来的是企业上线数量的快速增长,目前,苏州局辖区内成功上线的企业已达253家,成功核放报检批次达9000多批。
电子监管,不仅对企业来讲是个新生事物,就是对于那些在一线从事具体工作的检验员来讲,也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通过一年的运用,电子监管所体现的优势日趋明显,给一线的检验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电子监管系统的实施可使对出口产品的监管更加有效。出口电子监管系统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出口产品从原料、生产工艺、半成品、成品、包装、仓储、运输等过程进行全面把关和监督管理,将检验检疫工作提前介入和渗透到出口产品的生产环节中,督促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品质控制,有效地提高了出口产品的质量。
其次,电子监管系统的应用对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电子监管系统不仅可以对产品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监管,还可以对企业体系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管。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局端可以设置监管周期、设定体系监管计划等,定期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运作进行监管,保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平稳运行。
第三,电子监管系统对加快通关速度,提高运作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往企业报检常常要经过数据录入、预约、下厂、制证等环节,众多环节的设置,势必影响放行速度。运用电子监管系统后,由电子监管系统根据局端设置的抽批频率抽批,或实施检验,或自动放行,企业获得的信息反馈明确清晰,免去了企业的舟车劳顿之苦,同时也降低了检验员结果登记、拟制证稿等工作的强度,缩短了放行的时间,加快物流速度。
第四,电子监管系统有利于帮助企业跨越产品出口技术壁垒,提高企业应对贸易风险的能力。电子监管系统具有法规标准和风险预警功能,因此可以帮助检验员确定合适的检验标准,有助于企业及时了解新的技术规定和法规,降低产品设计成本和风险。
当然,在一年多的运用过程中,我们对电子监管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也有着自己的建议。
一是电子监管系统软件还需改进。有些企业规模较大,报检人员分布于不同厂区,位于不同的网络内,但企业注册代码只有一个,不能分别安装系统。或者有些企业业务量较大,需多个报检员同时操作,但目前电子监管网络版似乎还不能顺利运行,给报检带来不便。另外,电子监管系统企业端界面中很多选项不能自动带到下一步,有些做错的单子不能删除,造成界面内数据堆积等等。
二是由于电子监管系统中的数据主要还是靠企业主动申报,因此电子监管系统中数据的准确性有赖于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关于这一点,苏州局已经在着手研究相关策略了,主要考虑的是电子监管系统与企业的ERP系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直接对接,由企业的ERP系统将监管点上的各项数据实时发送到电子监管系统的局端,这样检验人员就可以随时看到企业真实的生产信息,包括各项数据、表格、分析图表等,并根据各项数据向企业发送监管指令。如果电子监管系统与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能成功对接并推广的话,那么就能实现由人工输入数据到系统自动采集数据的转变,这样不仅减轻企业数据录入的工作量,也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
三是如何根据出口产品生产环节,按照风险高低原则,设置有针对性的监管点。目前出口产品已有数千种,如何确定产品的关键点,设置监控项目,笔者认为,主要还是应该着重于“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上,例如电气产品的绝缘耐压、接地措施,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等,而对于产品具体的性能,由于产品千差万别,在电子监管系统中是否有必要一一列出,还值得讨论。
不可否认,自应用集企业申报、电子评判、电子核放为一体,并具有法律法规查询、风险预警提示、标准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监管系统以来,我们能实时地获取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控制的动态信息,真正实现了远程申报、电子检验、自动核放,达到了有效监管、快速放行的目的。今后,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系统,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合理地确定检验监管标准,更好地实现数据采集和自动评定核放,实现检企信息共享,共同把电子监管的实施推向深处、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