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大溪质监所严格按照省级先进站所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服务规范,重新编制了《制度汇编》23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实务手册》18项工作规范。以制度来保障创建活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力推进基层站所文明、规范、廉政三大建设。
落实服务工作制度,推进基层站所文明建设
结合大溪实际,特就质量管理、名牌培育等十方面内容制定了《区域质量服务工作制度》,切实为群众解困难,为企业谋发展。同时还落实《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7项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打造文明服务窗口,整顿规范办公环境,深化开展“温馨服务在质监部门、文明服务在质监行业”活动,并专门设立服务区,添置桌椅茶水,让群众渴了喝杯茶,累了歇歇脚,同时坚持“四声四零”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谈有笑声、走有送声,人员零违纪、办事零差错、承诺零延期、群众零投诉,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落实岗位工作制度,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建设
实行AB岗工作制,定人定责定岗位,一人多岗,合理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并落实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在严格执行温岭局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涵盖会议、学习、考勤等十四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实际运行,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保障了内部运作规范有序。三是规范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及流程,精心编制《工作实务手册》。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2大业务工作规范,建立了7个工作流程及5个作业指导书,完善了4项工作联络制度,为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基层站所廉政建设
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应追究责任的五种违规行为和六项处理决定。完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将国家质检总局“十不准”的规定、温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三项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五公开”制度以及相关责任追究措施等四项机制“四合一”,有效结合质检总局与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落实,扎实推进基层站所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