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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眼镜质量令人忧 抽样合格仅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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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浙江省新昌县工商局公布该县流通领域眼镜商品质量监测结果,随机抽样的26批次镜片、镜架、太阳镜中,经检测有13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五成。

  太阳眼镜、3D眼镜、隐形眼镜;近视眼、远视眼和散光眼的矫正眼镜……如今,形形色色的眼镜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愈来愈紧密,大街小巷的眼镜店也越开越多。但在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眼镜时,很多消费者往往是在听信营业员的热心推销后做出被动的选择。那么,眼镜是否价格越高越好?几百元甚至上几千元的眼镜就一定是合格产品吗?为切实加强眼镜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戴镜”安全,新昌县工商局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共抽检13家眼镜商店、1家医院配镜中心的商品。

  从抽检结果看,14家被抽检单位有11家存在不合格产品。其中太阳镜不合格率最高,16个批次中有9个批次不合格,涉及police、路虎、暴龙等知名品牌;2个批次的镜片有1个批次不合格;镜架8个批次中有3个批次不合格。太阳镜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光透射比”、“棱镜度”、“可见光谱”和“标识”等,镜架不合格项目是“耐疲劳”,镜片不合格项目则是“标识”。

  新昌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太阳镜的“光透射比”等不合格,会影响对眼睛的保护作用;镜架的“耐疲劳”性差,则影响眼镜的实际使用寿命;镜片“标识”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除了没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还对当事人及经销商依法给予处罚。工商部门同时要求眼镜经销商梳理备案台账,倒查有关产品的代理商,还要求其他销售商第一时间下架同类不合格产品。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眼镜市场鱼龙混杂,眼镜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在选购眼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信誉好的眼镜店去,找有经验的验光师,挑选合适的镜架和镜片。此外,要注意观察该店配镜程序是否到位。配眼镜应本人试戴,切忌家长代购。购买眼镜时,要检查产品的合格证明,并向眼镜店索要配镜的加工单、发票、售后承诺等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作者:佚名 来源:绍兴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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