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贯彻,11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县质监局举办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会,全县特种设备安装、维保、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共141家单位16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该局特监科负责人对新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讲解了新法相对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调整的条文内容,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条文,从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阐述,要求相关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要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
本次新法的学习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参会人员法律意识,为《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