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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群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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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11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警方出台的群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公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每起可获得1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陈敏秀说:“此举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同食品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提供食品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陈敏秀说,“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即举报的食品犯罪行为发生在福州地区,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或地点、案件线索事先未被公安部门掌握,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侦查。

  “奖励办法”提出,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根据案件性质、规模、案值金额、社会危害性等标准综合确定。奖励底线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原则上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

  陈敏秀说,公安机关充分考虑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匿名举报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也将予以奖励,并严明办案人员的保密纪律,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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