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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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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11月1日起,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制定、修改等管理工作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这在11月17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与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中即可找到答案。

  《办法》规定由云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批准发布“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建设、运营的技术要求。全文共有九章、五十五条,内容涵盖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申请、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实施、复审、修订和归档管理等全过程。《办法》还明确了行业标准管理工作总则、标准制定范围、监督与奖励等事项。《办法》的实施填补了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空白,为标准的管理和制修订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办法》的发布为规范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为助推云南省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管理由粗放向精细转变

  据统计,2011年、2012年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分别发布过1个地方标准,两年仅发布过2个地方标准,这与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极不协调。加之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行业本身差异大、制定程序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且缺乏相应的经费支撑和激励机制,诸多因素导致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长期滞后,管理也趋向于粗放式管理,与其他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相比可谓“零基础”。

  为彻底将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式转变,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在前期开展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摸清问题、找准突破、迅速出击,设立专门机构以明确管理工作主体,制定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工作。

  2013年厅党组第41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交标委”)。交标委于2013年1月23日就正式成立,全面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管理工作,各专委会负责组织本行业、单位和部门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征集标准化专家委员67位,技术专业委员会甄定9个,即:养专委、建专委、运专委、管专委、水专委、造专委、设专委、质专委及综合专委会。全力攻克标准制(修)订工作难关,彻底化解标准需求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矛盾。随后,标委办即开始了《办法》的拟定工作。

  《办法》得以出台历经近一年时间,其初稿先后经过了多次审查、论证、协调、修改,期间还通过邮件方式向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专家征求意见。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办法》最终出台。

  程序从混乱向规范转变

  《办法》将涉及安全、质量、健康、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的以及质量检验、评定的通用标准,均划归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即必须制定行业标准并坚决执行。按照《办法》规定要制定行业标准需经历五个环节,第一步立项→第二步制修订→第三步审查与批准→第四步发布→第五步归档管理,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也随之变得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立项项目公开征集,组织、个人均可提议。立项工作包括立项申请、立项评审和编制年度计划等阶段。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实效性、普适性,交标委每年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计划项目,云南省内外组织均可提立项申请或建议,个人则只能提出立项建议。通过立项评审的项目方可列入年度计划。

  专业人士负责制(修)订,高质高效编制草案。标准起草单位应成立标准起草组来负责编制标准草案,起草组由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专业人员组成,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起草、审批工作,若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将终止项目。

  设置四轮专业审查,严把行业标准质量。行业标准草案由交标委负责组织审查,包括初步审查、专家审查、专家复审和专题审议四轮审查。交标委需在接到送审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初审符合规定的交由审查专家组召开会议进行审查,专家审查会议须有不少于审查专家组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后交标委还将组织专家对报批资料进行复核性审查;复审通过后提交交标委委员会会议专题审议,通过四轮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严格把控行业标准质量关口。

  统一编号规范管理,公告备案督促执行。行业标准批准、发布实行公告制度,获批的行业标准由交标委统一编号发布,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发布后3个月内,须由交标委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云南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构建电子版标准库,实现信息化科学管理。标准发布后交标委还需制作标准电子出版物,在标准备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标准电子出版物录入标准库,向全社会提供查询和下载功能。交标委或主要起草单位均可按照标准电子出版物印刷标准纸质文本,相关材料应当由交标委归档。

  眼光从当前向长远转变

  标准在行业内被称为“技术法律”,是一个国家和行业技术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指标。标准管理工作更是是一项基础性、技术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发展眼光不能仅仅局限于当下眼前、更要长远,要坚持走持续化发展道路。经过不懈努力,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初现成效。据统计,截止目前交标委组织申报并归口管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已达到35项,其中已批准发布的云南省地方标准6项,预计2013年底可批准发布16项行业标准。

  2013年1月28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绿色公路评价标准》,该标准属于国内第一个有关绿色公路的地方性标准,其结合云南地质特征和公路建设的实际,将公路可持续发展行为进行集成,建立了一整套可持续发展公路的评价体系,填补了国内公路系统同类技术规范的空白,为科学合理实施绿色公路评价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标志着全省在绿色公路的建设上开启了国内的先河。而已发布的标准中《绿色公路评价标准》和《云南省公路工程定额编制规程》均为全国首创。

  为了支持和鼓励加快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奖励事项也在《办法》中被单独提出:标准制修订成果将被作为科技技术的重要成果,归属于科技奖励范围,对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项目进行表彰;同时也将成果作为人才评选、职称评定的依据。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奖励评选时,则将标准制定作为主要评选指标。

  此外,交标委还会根据行业科技发展和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适时对行业标准组织复审,通过复审来确保标准质量。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等方式进行复审并形成结论,确定行业标准继续有效、还是修订或废止,需要修订的则列入年度行业标准年度计划。让标准管理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以奖励制度激发潜力,以监督复审稳保动力,“双向推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实施效果,适应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需要。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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