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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设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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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安徽省下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强化药品批发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随文出台了《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设置指导意见》,以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在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强化药品批发企业监管。

  《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设置指导意见》从机构与人员、仓储条件、仓储设施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及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药品现代物流的关键要素进行了明确,并将其作为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达到的条件。

  通知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提高对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或仓库地址变更时,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药品现代物流的改造,提升企业硬件设施条件和管理水平。鼓励具有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促进管理的规范化、经营的规模化。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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