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区域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验收会在广东深圳检验检疫局举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区域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验收标准,验收专家组专家对深圳检验检疫局结核病检测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环境设施、仪器设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十个方面进行了严谨、公正和客观的核查,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这是继动植物技术中心等8个实验室后,深圳检验检疫局又一区域性中心实验室通过验收。
结核病防控是目前全世界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201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是唯一明确规定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入境的疾病,而准确检测到结核分枝杆菌是国境口岸拦截传染性肺结核的关键。
深圳检验检疫局结核病检测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具有CNAS和CMA认可认证等相关实验室资质,拥有一支高素质人员队伍,承担着深圳口岸出入境人员结核病检测和监测任务,并向全社会开放,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自2003年成立以来,平均每年完成6万人次的传染病检测体检任务,实验室检测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验室还主持了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积极与地方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