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7日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安徽省阜阳市食药监局近期查获了一起非法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当事人在涉嫌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采取私刻公章、伪造合法资质证明等手段,非法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涉嫌违法销售的金额为215223元。
2013年10月下旬,阜阳市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该市太和县城关镇城东乡陈寨大队的民房中,有人非法组织经营假冒保健食品。之后该局执法人员在阜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警支队干警的配合下开展了突击行动。
执法人员在民房一层的四间门面房内,发现有标示山东省菏泽市金马力钙制品有限公司“中老年骨密钙”、标示海南养生堂生产的“维生素E胶囊”等共51个品种的保健食品及上述品种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盒576件(袋),封塑包装机1台,以及已包装的“板蓝根颗粒”3大袋。在院内停放的2辆面包车中,还发现“木糖醇锌硒宝高钙片”等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盒等物品;在院内停放的一辆电瓶车座位下,有“收款收据”三本零三卷,上面记录有时间、品名、数量以及金额等内容。执法人员在该民房二楼靠北侧的套房内查出监视器、电脑、打印机、印模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杭州养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等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印章共32枚以及加盖上述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照、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113套;发现大量的保健食品宣传材料、销售记录以及空白或已开具的收款收据等物品;同时在上述3人使用的手机、电脑以及移动硬盘中存有购货方的联系方式、购(销)货记录、“王某某对账单”等交易信息、已制作好的上海诚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及企业标准、检验报告等样板图片。在二楼靠南侧的套房内,执法人员还发现仿真M1911手枪1把、钢珠子弹1盒以及台湾猛将仿真气枪瓦斯2瓶。
经初步调查证实:当事人王某某,在涉嫌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该民房作为销售窝点和库房,雇用销售人员季某、肖某和张某3人,采取私刻公章、伪造合法资质证明等手段,通过电话联系或QQ聊天联系业务的方式,非法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据阜阳市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当事人王某某涉嫌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的数额较大,且存在涉嫌私刻公章、伪造证件以及私藏管制枪械等违法行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此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以及私藏***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