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当局发布两份独立法规(682/2013决议和684/2013决议),制订了某些洗衣机和制冷设备的新的最低能效标准。涵盖的洗衣机包括容量20公斤内的电动洗衣机,不包括无甩干功能的洗衣机、洗涤筒和甩干筒分开的洗衣机以及洗衣烘干一体机。涵盖的制冷设备包括冰箱、带有低温柜的冰箱、冷冻-冷藏柜,包括无霜装置的冰箱。
涵盖的洗衣机必须符合立即生效的IRAM 2141-3:2010“B等级”能效标准,而冰箱和冷冻-冷藏柜则必须符合2013年11月6日生效的IRAM 2404-3:1998“B等级”能效标准。此外,前开门家用冰箱、顶开门家用冰箱、带有超过两扇门的家用冰箱、冰柜和其他制冷设备将要求符合2014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IRAM 2404-3:1998“B等级”能效标准。
阿根廷能源部指出,在阿根廷销售的绝大多数洗衣机和制冷设备已经符合了“B等级”能效标准或更为严格的“A等级”标准,因此新要求不大可能对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带来重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