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欧盟立陶宛总部和欧洲议会的谈判方11月12日就机动车新的噪音限制达成了协议。
根据11月初的三方协议,制造商将必须遵守成员国提议的限制。根据一项部长理事会的NTO分析,噪音水平将比目前下降2.6分贝。
该决议估计可能增加1230亿欧元的社会效益,行业总成本约57亿美元。这比议会以自身立场下决定是一个更好的结果。但是这离欧委会最初提议的社会效益仍有差距(1900亿欧元)。
针对汽车、货车、公共汽车和卡车的新规则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以从2016年实施新测试方法开始。对于新机动车类型的更为严格的限制将从2020年开始适用,注册则在2年之后。
规则进一步的紧缩则在2024-2026年,公共汽车和大、中型货车将给予额外的时间符合要求。但是环境组织EEB表示,这类灵活性豁免是可耻的,因为这类货车(N2和N3)占据了道路上一半的噪音污染。
该非政府组织还认为通过被测轮胎的法定最小胎面花纹深度为1.6毫米的条款是一个“最大的漏洞”。政策官员Cécile Toubeau强调,在实践中,大多数机动车将要求配备降噪轮胎。
然而,议会ALDE组织非正式报告员Holger Krahme表示包含了新限值的附件三是一个“合理”的妥协。噪音的控制水平迫切需要更新和修订,因为现有立法是1970年制订的。
MEPs在谈判中赢得了一些让步。例如,所有新的电动及混合动力机动车将被强制性要求安装发声机动车报警系统(AVAS)。MEPs还坚持纳入一条关于要求欧盟执行委员会评估引进标签义务的条款。
某些技术方面的法规草案还未最终定稿。位于布鲁塞尔的成员国外交官应于11月13日前批准该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