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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质监局开展酒类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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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转凉,又到了传统黄酒的酿造时节。为确保食品安全,督促酒类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遏制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11月初在全县范围开展酒类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主要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以企业使用的原料质量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酿造黄酒用的大米和勾兑液态法白酒所有酒精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桶装酒类产品使用的塑料桶是否是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

  二是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安全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进行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GB2760规定和备案后使用、是否违规添加禁用物质。

  三是以企业卫生管理等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厂区、加工包装车间和仓库等重点场所和从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是否定期进行清理,关键质量控制点记录、投料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是否详实,是否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四是以企业回收食品违规使用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把退回或回收的食品再作为原料使用,以及企业回收食品的处置措施和相关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等。

  五是以企业酒类产品的内在质量指标符合性为重点。主要对企业生产的各类酒类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恶性价格竞争,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品,欺骗消费者。

  此次检查,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长兴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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