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质量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食品非发添加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发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13年三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质量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分析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涉及的产品均为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的产品,共检查化学试剂、溶解乙炔、合成氨、氯碱、硫酸、磷化工和甲醇/甲醛等产品生产企业25家,抽查产品49批次,经检验,合格48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8.0%。
从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来看,成都市氯碱产品、硫酸产品、溶解乙炔、液体无水氨等化工产品的产品质量较好,这些化工产品作为基本有机无机化工原料,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企业规模一般为中大型企业,对产品质量也很重视,其产品质量能够保持稳定。但本次检查也发现成都中光洗消剂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已移交彭州市质监局调查处理;另有1家企业生产的化学试剂氢氧化钾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所致。
二、后续监管措施
为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危险化学品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质量安全,成都市质监局将在今后的监管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法。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发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的行为依法查处。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强化证后监督,切实解决“重发证、轻监管、查处难”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把无证查处作为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重中之重。狠狠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加大对获证产品的抽查力度,对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后处理;对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提请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