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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质监分局多措并举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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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动拆除、彻底抽氨并割管,两家企业已拆除氨制冷设备并更换氟利昂制冷。山东青岛市高新区质监分局联合高新区委安监、街道等部门联合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采取亦堵亦疏等多种措施,使特种设备使用者真正意识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从而主动采取措施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青岛红岛经济区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高新区质监分局于2012年12月24日接管红岛、河套、出口加工区质监业务。自交接以来,该分局针对交接区域特种设备多、违规问题及隐患较多的实际,认真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和建档工作。该局坚持每周制定安全监察计划,每月对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行总结分析。在人员少、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做到人员配置向特种设备安全加强、任务部署向特种设备安全倾斜、工作精力向特种设备安全聚焦,形成了分局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抓安全的浓厚氛围。经过摸底排查,已注册特种设备总数由交接时的1458台增加到1782台,使用单位由交接时的111家增加到177家。

  该局在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氨制冷企业数量多,法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违规安装、设备老化等隐患较多。在摸查到的66家氨制冷企业中,家庭式、养殖户冷库有21家,小微企业冷库42家,较大规模企业冷库仅有3家。家庭式冷库和有些小微企业的冷库建在人群聚集地,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经过统计,有45家氨气使用单位的109台设备属于未经合法施工资质单位设计、安装。而氨制冷企业的压力容器中,使用期限超期15年以上的有168台,占在用总数量的67.77%,而且大部分购买的是二手设备,设备锈蚀严重,一般性的日常维护已满足不了设备的安全运行。除此以外,未注册登记企业中,操作人员均无证上岗,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能力无从谈起。

  针对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存在的突出问题,由高新区质监分局牵头组建了以高新区安全城管执法局、红岛街道安监办、河套街道安监办和出口加工区安监办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以来,“两街一区”安监部门向高新区质监分局提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6次、隐患企业14家,达到了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的目的,增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合力。

  根据高新区液氨制冷企业现状和上半年摸排清查所掌握的情况,在安全城管执法局、街道办和安监办人员支持配合下,自8月22日起,分别在河套、红岛街道办事处召开液氨制冷企业负责人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委领导要求、批示及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中,高新区质监局加大企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帮助企业联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集中培训,以尽早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于资料基本齐全、未注册登记的设备,该局及时联系相关检验机构帮助检验。由于存在无任何技术资料的设备,在青岛市质监局协调下,高新区质监分局与山东省目前唯一有资质的山东省特检院威海分院冷库检验中心取得联系,请其派技术人员对液氨制冷企业的设备逐一进行技术勘检、确认,并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的作为技术资料使用并办理注册登记;对检验不合格的则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坚决予以取缔。为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法律意识,高新区质监分局还举办了氨制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培训班。

  据高新区质监分局局长宋传民介绍,目前符合规定要求或已整改达到安全要求的有24家,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改的有42家。下一步,该局将对符合注册登记、更换条件的液氨制冷企业,派专人盯紧,做到“整改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停产不抽氨不放过;设备应该换不更换不放过;检验工作不落实不放过”。对关门停业、设备情况不详的企业,已打报告建议高新区管委牵头公安部门介入破门检查,以彻底消除隐患。同时针对该区18家(121台套)液氨制冷设备依法不能检验的情况,建议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处置;对设备隐患拒不整改的,请市局稽查部门处理,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作者:刘会栋 朱文达 梁丽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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