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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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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标委办综合[2009]3号)的有关要求,第三届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1)工作届满,拟于近期筹备换届工作。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1)主要负责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国该领域的相关企业、科研机构、认证认可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一)在本质量管理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 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资格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 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制材料一式三份(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邮寄至SAC/TC151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

  (三)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分别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人员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能力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田武

  电  话:(010)58811733

  邮  箱:tianwu@cnis.gov.cn

  传  真:(010)5881174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  100191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略)

2013年11月13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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