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此次检查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8部委具体组织实施,并抽调人员组成8~10个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工作分3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地方组织自查自纠,时间从5月下旬到6月中旬;第二阶段是国务院派组检查,6月底完成;第三阶段是专项大检查总结。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的范围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和区域性较强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