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司法部11月8日在广州海关向法国方面移交了一辆走私被盗车辆。这是我国海关首次通过国际司法渠道向法国移交走私被盗车辆。
11月8日上午,随着法方代表从中方代表手中接过车钥匙,这辆漂洋过海、涉嫌走私进口的劳斯莱斯小轿车将踏上返国路程。主持移交仪式的中国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朱峰表示,由于双方执法权限相近、互有需求,中法两国海关近年来在打击红酒、纺织品、香烟、牛皮走私方面互相协助,为各自侦办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中国海关方面介绍,2011年6月,广州南沙海关在一批法国进口货柜中查获一辆伪报为“旧家具”的劳斯莱斯幻影高级轿车,2013年2月底,广州海关番禺缉私分局以涉嫌走私对此立案调查,案值人民币488万元。经查,该车于2011年9月1日于法国被记录在物件通缉名单上,属于被盗车辆。海关总署随后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联系法国方面,将查获该被盗车辆的相关情况通报给法方,请其核查车主情况。法方根据中方提供信息寻找到了被盗车辆的车主,应其请求,法国政府根据《中国和法国关于刑事司法互助的协定》,向中国政府中央主管机关司法部提出返还车辆请求。经中国司法部审查,法方请求符合协定要求和中国国内法律规定,请中国海关协助予以返还。
据中国海关总署有关人士介绍,自2003年法国海关在华派驻海关专员以来,中法海关在执法领域联系紧密,双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合作。2004年12月,中国海关总署和欧盟海关事务总司签署了相关协定,为中法两国海关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