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联〔2013〕79号)(见附件)。
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将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通过1-2年试点,初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体系,重要标准相对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促进资源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率、维护可持续、服务有依据、评价更科学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