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自2008年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以来,全市共有9家省、市质量奖获奖企业,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获奖企业2012年产值达938亿元,增长123.1%,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一是评定机制领先。建立的“123评定机构”(一批两岸三地专评委、本地及外地两批评审专家、高中基层三级企业自评员)、“123推进模式”(两年一届培育推广评审三结合)、行政不介入原则成为兄弟城市开展质量奖评定工作学习的典范。
二是推广水平领先。经过几年的培育,厦门市拥有近60名本地及外省评审专家,190名企业自评员,厦门市评审员已经逐步走出厦门、走出福建,在广东、浙江省及省内兄弟城市质量奖评审及卓越绩效推广工作中担当重要角色。
三是管理水平领先。目前全市共有3家企业荣获全国“质量标杆”称号,7家标杆企业列入先进管理经验管理平台,200多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千余家企业开展质量攻关、QC小组、标杆比对等群众行质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