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9日起,内蒙古锡市质监局按照锡质局食发【2013】145号《锡盟质监局开展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锡市内乳制品行业、肉制品行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119号令)的要求,重点核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生产条件、原料把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等内容。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食品企业7家,发现问题2家,存在生产过程记录材料不齐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向企业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进一步对照自查,完善要求内容,及时上报自查情况。
为扩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宣传效果,切实整治不法生产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特邀锡林郭勒晚报、商报、新闻中心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